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46条 规划原则
1. 积极推进新区建设,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2. 发展主要道路,对现有交通量大的路段实施改建;
3. 建设商业中心和沿街建设商业带;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套服务设施。
第47条 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到2010年,新滩镇镇区人口规模为2.9万。用地40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9平方米/人。
第48条 近期建设内容
1.居住用地
(1)改造现状居住用地,根据镇区发展方向,逐步向西向南方向推进。
(2)进行老城区改造,在老城区西面及南面发展部分的居民区。
2.公共设施用地
(1)建设重点的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镇区的中心,带动镇区发展。
(2)在镇区中心新建一所小学和一所医院。
3.工业用地
在红旗大道和建业路交汇处以西建设工业区,在工业用地周围建设好道路系统,为后期工业发展奠定基础。
4.综合交通建设
(1)改善旧城区道路交通,新旧道路连通,新设客运汽车站,在镇区西南角处建设物流运输中心。规划次干道和支路,完善道路网。
(2)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汉洪公路和新华路,重点建设红旗大道和友谊路。
(3)在镇区中心建设城镇广场,布置停车场所。
5.绿地系统建设
在汉洪高速的下设置防护绿地,在镇南小学东侧设置公共绿地。
6.市政设施
(1)在新区采取雨污分流体制,修建水厂工程,同时修建集中给水管网系统,保证新居住区开发及工业区的供水。
(2)新建镇区中心邮局,电信局所,沿镇区主干道增设公共电话亭。
(3)新建加油站、消防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49条 本文件自洪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定效力,自批准之日起,原有规划文件自行解除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