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5 按人防要求做好掩蔽工程、疏散手段和后方基地的建设。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建造城市人防工程网络,灾时可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灾,并逐步建立起城市地下指挥、通讯、消防、物资保障等系统以及水电供应和交通网络系统。
9.10.6 建立城市灾害预测和应急预警系统,加强城市要害部位的保护,健全城市防灾组织机构。
9.11 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
生命线系统主要为四大网络:海陆空交通运输系统;水供应系统;能源供给系统;住处情报系统。应将生命线工程当作一个整体来来规划和研究。
9.11.1 城市生命线系统都采用较高标准进行设防。
9.11.2 生命系统地下后,可以不受地面火灾和强风的影响,减少战时受损程度,为城市提供部分避灾空间。通信、能源、给水设施和管线的地下化,也大大提高他们的可靠度。
9.11.3 设施节点的防灾处理
城市生命线系统的一些节点,如交通线的桥梁、隧道、管线的接口,都必须进行重点防灾处理。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特大桥,其防洪标准应达到300年一遇。
9.11.4 要保证城市生命线系统在灾区发生设施部分损毁时,有充足的备用设施,在灾害发生后投入运作,以期至少维持城市最低需求。
9.12 环境保护规划
9.12.1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大气:二氧化硫日均值<0.06mg/m3,日均浓度达标率>90%;总悬浮颗粒日均值≤0.25 mg/m3;降尘进一步下降,生活住区≤8吨/km2月;工业区≤18吨/km2月,石码头工业区,乌林工业区≤12吨/km2月。烟尘控制覆盖率大于90%。
城市地面水:
长江新螺江段:保持二类水质标准
老闸河:高锰酸盐指数≤6mg/c;溶解氧≥5mg/c,丰水期90%以上的监测项目达到地面水质三类标准。
环境噪声: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大于85%。
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近期97.6%,远期98.5%。增设垃圾废弃物填埋场。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近期100%,远期100%。
9.12.2 大气环境整治对策
⑴限制、处理现有大气污染源,一、二、三级主导功能区内的污染源建议搬迁,四级功能区内的污染达标排放。
⑵建立城市烟尘控制区,位于主城区中心地带的火葬场建议搬迁至规划控制区边缘。
⑶加强城市货运车辆扬尘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在市区道路上逐步限制符合运输标准的车辆通行。
⑷积极开展植物绿化工作,降低城市粉尘污染。
⑸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在市区道路上限制、逐步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