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
(一)总体布局结构为“环形放射+网络”。
(二)规划布局
应通过“一心六脉七廊”将自然景观引入城市内部,主干水系和山体为绿地延伸轴线,水网密集区域和城市中的山林地应作为节点控制为城市公园,通过林荫道和街头绿地把轴线和节点连成网络。
(1)公共绿地。规划至2020年,公共绿地用地约14.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9%。规划期内需建设的市、区级综合公园主要有:中央公园、白云山公园、雕塑公园、中心大道北端江滨公园、椒江大桥公园、乌龟山公园、东山湖公园、鉴洋湖湿地公园、永宁公园、九峰公园、委羽山公园、澄江公园、青龙浦公园、石浜公园(扩建)、路桥中央山公园、螺洋公园、永宁江口生态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
(2)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园林生产绿地、河网水系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沿海防护林等。至2020年,规划生产防护绿地用地6.6平方公里,其中生产绿地3.4平方公里。规划在绿心、三甲、下陈、前所、江口、澄江和螺洋分片布置生产绿地。
河网水系防护绿地。根据河道宽度确定两侧宽度,一般要求为单侧10-25米。
道路防护绿地。根据道路等级和道路宽度实行控制:高速公路单侧50米建筑控制区外绿带宽度不小于30米;城市快速路及对外交通干道单侧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城市交通性主干路单侧绿带宽度不小于10米,其中大环线(旧城区段除外)为30-50米。铁路单侧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应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堤坝。堤坝管理范围(单侧60米)外两侧各40米防护林带。
(3)单位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第八十条 城市游憩系统规划 提供各项旅游服务设施,发展“求美、求乐、求真、求知”的生态游憩活动,协调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
(一)游憩空间体系。主要由城市绿地系统、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特色步行街、特色工业区、风景区、主要历史文化景点和体育活动场馆组成,形成多层次的城市游憩空间系统。
(二)游憩线路。连接各类游憩空间的通道,成环形网状布置。
第八十一条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以中心城区的绿地系统为基础,构成“区、廊、轴、点”相结合的城市景观风貌体系。构筑“山在城中,景在山上,江穿城过,海临城东”的风貌格局,营造山水型生态城市空间特色。
(一) 景观风貌分区。主要有四类:历史文化风貌区、现代城市风貌区、滨海工业风貌区、滨江风貌区。
(1)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确定五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即十里长街、章安古街、葭?老街、北新椒街和桥上街。应严格保护历史街区的传统民居和商贸氛围,控制风貌区周边的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