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 水资源规划。 青岛市现状城市水源供水能力为109万立方米/日。 预测城市需水量2010年将达到89.0万立方米/日,2020年达到150万立方米/日。 规划通过挖潜现有水源、开发建设当地水源、积极实施海水淡化、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等措施解决我市水源缺口。 同时,大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实施污水再生回用、海水直接利用和雨洪利用。
2. 电力规划。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用电量将达到227.2亿千瓦时,用电负荷431.7万千瓦;2020年用电量464亿千瓦时,用电负荷893万千瓦。
规划至2020年通过扩建青岛电厂、黄岛电厂,扩建崂山、建设琅琊、胶州、平度、即墨500KV站等受电设施解决全市用电需求。
3. 燃气规划。 预测2020年,青岛市天然气需气量将达到8.8亿立方米。 近期气源采用中石化的中原油田天然气、胜利油田天然气、鄂尔多斯天然气、渤海天然气;远期气源以中石化、中石油天然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为主,多气源、多方位保证供气。
4. 供热规划。 规划提出以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为前提,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体,大型区域集中锅炉房、工业余热为辅助,洁净能源、再生能源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 在中心城区共规划27处热源。 2020年中心城区热化率达到85%。
5. 排水规划。 根据地形和流域共规划建设11大污水处理系统,近期扩建海泊河、李村河、城阳、镰湾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团岛、麦岛污水处理厂,新建娄山河、红石崖、河套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能力34万立方米/日。 远期新建李村河第二污水处理厂、河套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山河、城阳、红石崖、镰湾河、尼布湾、姜哥庄、王哥庄污水处理厂,再增加处理能力为91万立方米/日。
为了胶州湾的生态安全,重化工项目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单独处理,并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后,连同镰湾河、唐岛湾系统处理后的污水湾外深海排放。

公共设施规划图
十五、城市防灾规划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在完善单一灾种防抗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助能力,确保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