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条 城市重点园林绿地建设要求
1.公共绿地规划
荭草湖公园:位于城市中部川桥河与白塔河的交会处。公园内生物群落基本得以保持,成为城区的一颗绿心。今后的建设应保持这种特色,减少损害生态环境的改造活动。并通过绿色廊道保证该公园与外部自然环境的联系。
白塔河公园:位于城市北部紧靠老城区,水面约占二分之一并通过涵闸与川桥河沟通,保持了与川桥河自然风光带的有机联系。
烈士陵园:位于城市中心区内,现状公园内包括护国寺、烈士陵园、儿童公园。规划在现有基础上扩建,其中内设的儿童公园迁移至荭草湖公园内,完善其中的护国寺景区和烈士陵园景区。
环城公园:疏通护城河,将护城河与川桥河、白塔河水系沟通,沿护城河两岸“见缝插绿、拆违(违章建筑)复绿”,建成环城绿色廊道,并在局部地段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型公园。
西城区公园:位于城市西城区中部,该公园结合现有地形及水面沟渠进行布局,建成区级中心公园。
总体规划中的小块绿地应该根据其不同功能及要求,选择建设要点。对于处于城市重要景观节点上的绿地,应该以景观功能为主确定建设方针;对于居住小区绿地,应该以休闲功能为主;对于各类绿地建设,均应考虑绿地的生态功能、休闲功能、景观功能等方面。
2.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中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确定的川桥河、白塔河绿色廊道、高压线走廊防护绿地、城市过境公路两侧防护绿地、工业区与城市其他区域的防护绿地和专业苗圃,不仅保护了城市生态环境,美化了市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城市居民游憩、休闲的备用地,城市防灾的疏散场地。因此,所确定的城市生产防护绿地严禁侵占。
第27条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1.城市景观风貌区
(1)森林风貌区
城市中部川桥河绿色景观带内在已建成的森林公园基础上,注意水土保持和绿化建设,并注意树种配置,使绿化有季相变化。
(2)商贸风貌区
规划中心商务区是城市公共商贸集散活动集中的地方,要求建成不同风格特色的景观。
(3)文化娱乐风貌区
在城市南部将集中市级文化、教育、科研、娱乐设施。规划以文化设施为主,结合绿地广场布置雕塑、小品,体现都市文化气息。
(4)工业景观风貌区
城市西部经济技术综合开发区和东部工业区,应对区内工业厂房建筑统一风格,加强绿化,使每个厂区成为精心设计的花园式厂区,体现现代城市工业经济的景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