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
(6)《武汉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04年)
(7)《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纲要》(2006年3月经建设部审查通过)
(8)《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5.总体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2050年。近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
6.总体规划的范围为武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即武汉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
第一章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
一、城市性质
7.武汉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交通通信枢纽。
二、城市发展目标
8.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武汉建设成为经济是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产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先进、社会就业充分、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城市,进而为建设国际性城市奠定基础。
9.经济发展目标是:
坚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并举,增强交通、流通优势,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创新型发展道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10.社会发展目标是: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和人民生活质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武汉。
11.城市建设目标是:
加快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现代化的交通与基础设施体系,普遍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创造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调整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构筑“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体系,成为对资本和人才最具吸引力的创业城市;保护“江、湖、山、田”的自然生态格局,构成合理的生态框架,建成山青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彰显城市文化内涵,建设高品质的文化城市。
三、城市规模
12.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加强对人口机械增长的管理和引导。预测到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在1180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在991.2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84%;到2010年,市域常住人口9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45.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75%。到2020年,主城区常住人口为502万人,2010年为4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