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主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六条 灵川县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充分利用桂北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依托桂林,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第三产业,重点抓好城郊农、林综合开发和农、林矿产品加工,以农、林为本,走工业、商贸、旅游兴县之路。
第七条 至2020年,全县主要经济发展目标为:工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其中县城工业总产值达到75亿元,第三产业达到50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
第八条 至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43.5万人以内,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不应超过12‰。
第九条 至2020年,全县城镇人口发展至2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2.9%。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布局
第十条 县域城镇空间布局以桂黄公路为主要的城镇经济发展轴,东、西两区的城镇为两翼,即“一轴两翼”的城镇发展布局。重点发展县城中心城镇和副中心城镇,积极培育骨干城镇,带动县域其它城镇发展。
第十一条 全县按经济联系和地域分为西部、中部、东部三个经济区。
西部经济区:包括潭下、兰田、青狮潭等乡镇,该经济区以潭下为中心城镇,青狮潭为副中心城镇。
中部经济区:包括三街、灵川、定江、灵田等乡镇,该经济区以灵川为中心城镇,三街为副中心城镇。
东部经济区:包括海洋、大圩、潮田、大境等乡镇,该经济区以大圩为中心城镇,潮田为副中心城镇。
第十二条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由一级城镇、二级城镇、三级城组成组成。
一级城镇为:灵川县城(含灵川镇、定江镇、三街镇、);人口规模12万人,
八里街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外来人口10万人。
二级城镇为:青狮潭镇、潭下镇、大圩镇;人口规模各3万人。
三级城镇为:潮田、兰田、灵田、海洋;人口规模各5千人。
第十三条 县域城镇职能应发挥本地区经济优势,充分利用地方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县域城镇规模、职能见下表:
灵川县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城(集)镇 职能等级 城镇产业区域特色
灵川 县城中心 机械、化工、食品等工业和贸易、交通、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大圩 县城东部中心 旅游、商贸服务、食品、农产品加工工业和东部中心服务功能
青狮潭 县城西北部中心 旅游业、林业加工、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和西北部中心服务功能
潭下 县城卫星城 水产品、商贸、食品加工工业和县城的卫星城
灵田 一般镇 林业加工、贸易
兰田 一般镇 竹木加工、旅游业
海洋 一般镇 白果、牧业、医药工业、竹木加工、旅游业
潮田 一般镇 水果、食品、农副产品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