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中下游,东与饶平接壤,西与揭阳毗邻,南临汕头、澄海,北与丰顺交界。
城市性质
潮州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业发达的以轻型、高效、外向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门类为重点的现代化滨江城市。
编制依据
本规划的编制,是以1993年4月编制的”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依据,并总结93年规划实施情况,及近年来潮州市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变化所造成的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对原有规划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以适应城市的发展。本规划确定为潮州市总体规划(调整)的依据如下:
1、 区域的交通设施对城市的发展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带来重大影响。
2、 城市发展稳定、有序,1999年城市人口与93年潮州总体规划预测的人口规模基本吻合。
3、 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一定的变化,但相对发展稳定,尚未有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新的契机和导致首位度变动的条件出现。因而确定本规划的工作性质是总体规划调整。
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调整,研究规划实施以来潮州城市所处的区域环境的变化,分析城市成长过程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城市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走向,调整城市形态布局构架并完善城镇体系结构,使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保持其在现实条件下的可操作性,以及在新世纪中指导城市发展所必备的合理性和前瞻性。
规划充分发挥潮州的自然景观优势和历史文化名城优势,逐步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生态景观环境,舒适的居住环境,便捷的旅游环境和有效合理的工作环境的富有魅力和地方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和现代滨江城市。同时通过城市布局结构的进一步合理化,促进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并带动整个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的调整完善。
规划原则
1、 积极营造城市特色
2. 充分体现规划合理性、前瞻性与现实性、可操作性的结合
3. 明确其城市定位,加强规划政策导向
规划年限
此次对于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维持上一轮规划的规划年限,即此次的规划年限至2015年,规划近期定为2005年。规划还适当考虑2015年后若干年城市发展的可能性。
潮州总体说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