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组团发展
(1)西部组团:积极充实西部组团。西部组团以发展中小型工业为主,积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2)中部组团:提高完善中部组团。中部组团是全市的中心区和东汽总部所在地,主要以控制人口密度、提高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为主,原则上不安排新的工业,对部分工业和居住进行调整;
(3)东部组团:重点发展东部组团。东部组团是主要的规划发展区。主要发展汽车产业、科研和文教。
第七章:对外交通规划
第二十三条 公路
修建汉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城区与汉十高速公路的联系道路,预留武汉经十堰、西安至银川的高速公路十堰地段的用地,提高国道、省道在城区段的标准和宽度,为形成华中连接西北、西南的“Y”型交通枢纽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十四条 机场
利用周边地区的机场发展航空运输,加快建设十堰市与周边机场的快速交通路线,改善交通条件。
第二十五条 铁路
利用国铁襄渝线和市区内的地方铁路发展铁路运输,通过对现有车站改造、增加会让站、加大牵引力来增加铁路运输量和会让能力。
第二十六条 交通枢纽
改建十堰市火车站及其站前广场。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七条 交通发展战略
加强东西向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强化快速交通功能,引出过境交通;以公交方式满足居民出行;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补充和完善路网系统。
第二十八条 路网结构
规划路网结构为自由式路网。
第二十九条 道路系统
由主干路、次干路组成。
第三十条 停车场
规划社会停车场19处,总用地17公顷。
第三十一条 客运站
规划客运站3处,总用地4.2公顷。
第三十二条 广场
规划广场10处。
第三十三条 道路指标
规划路网密度3.4公里/平方公里,面积率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