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控制、中远期更新改造的乡镇(村)
包括鹿城区的七都镇,龙湾区的灵昆镇、瑶溪镇、龙湾镇、天河镇、沙城镇、梅头镇、龙水镇、郭溪镇,永嘉县的乌牛镇、乐清市的七里港镇、磐石镇、黄华镇及瓯海区的仙岩、丽岙、瞿溪镇、潘桥镇和南白象镇。
引导工业企业向较高级别的工业区集中。严格控制其建设行为,重大建设如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的建设,其功能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取得一致。中心城镇的城区建设,应以城市标准进行,而不能再在目前的乡镇标准上进行。有条件的村镇可根据规划有目的地进行成片居住区重建。对于其它一般性的建设,如家族企业所需厂房,可允许其暂时存在,但在重建后中心城镇或规划有重建需要的地域要限制这类建筑。
3.一般和宽松控制、远期更新改造的乡镇
包括鹿城区的双潮乡、临江镇、藤桥镇,瓯海区的泽雅镇、北林垟乡、西岸乡、五凤垟乡、岙底乡、三垟乡,这类城镇属于边远山区,在建设上可适当放宽。
4.加快城市郊区化研究,进行山坡地利用研究。

第十六章 中心城市城市开发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控制365JT规划
1.非开发强度地区
规划中规定的365JT城市绿地、水系、开敞空间、生态保护区等,均未划入城市各类开发强度地区,这类地区属于城市的开敞空间、视廊、景观通道、城市隔离带,不得兴建大型建筑(>1000㎡)。
2.各类开发强度地区
(1)沿365JT交通干线(如城市快速路)、轨道交通线地区一般属于高强度开发地区。
(2)围绕大型城市公共中心,如围绕中央商务区、新市中心地区、火车站、港口地区,多划为高强度开发地区。
(3)将旧城划为开发强度控制特别区。在进一步的规划365JT设计中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开发强度。
(4)靠近山体的地区为低开发强度地区。
(5)沿瓯江南岸,在新开发的城市地区,可适当进行高强度开发建设,但必须分团、分组建设,保证南部山体、水系与瓯江之间有空旷通廊(如绿带)。
控制地区分类及要求
1.高强度开发地区
此类地区的毛容积率应大于1.5,建筑密度<35%,可建设各类高层建筑。要非常注意处理好交通、停车、开敞空间等问题。用地功能依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一般排斥工业、仓库、对外交通等功能。
高强度开发不一定对应高密度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