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期末,关闭城区所有自备水源井,采取统一集中供水方式。规划城区范围共设置4个水厂,其中,一水厂(即西关水厂)近期为补充供水水厂,远期为中转调节性质的水厂,以贮藏、加压转送二水厂(即南郊水厂)供给管网的多余水量。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扩建二、三水厂、西石滩水厂和洪水河水厂,使二水厂供水规模达到7万m3/d,三水厂和西石滩水厂供水规模分别达到4.5万m3/d。另外,洪水河水厂供水规模达到2万m3/d。
5)给水管网规划
规划在完善现状给水管网的基础上,以北大河、清嘉高速公路为界,将城区划分西、中、南三个供水区域,并以连通管相连接。规划沿主要道路布置配水干管,形成完整的环网供水体系,在其他道路下布置配水支管,同样采用环状管网的形式。给水干管的管径为DN600~DN1000,配水支管的管径为DN200-400,管道宜布置在道路的西侧、北侧,埋深一般为1-2米。
2、给水工程规划图

3、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雨水排放采用以路面边沟集水,结合洼地绿化渗透补给地下水;污水收集后引流至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河道。规划期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2)排水量预测
城市排水量主要为污水量,城市污水排除率一般为0.75-0.90。规划期末,酒泉城区污水量为14万m3/d。
3)污水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期末,酒泉城区共设三座污水厂:保留扩建现酒泉市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m3/d,占地面积约15公顷(含发展用地);新建南石滩污水厂,设计规模为4万m3/d,场地可设在现氧化塘厂内,紧靠四支渠,控制占地面积5公顷;新建北部污水厂,规模为4万m3/d,场地设在城区北面,紧靠北大河边,控制占地面积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