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规划北大河酒泉城区段、洪水河、文殊沙河的防洪标准均取100年一遇。北大河酒泉城区段、洪水河、文殊沙河的堤防堤顶标高均为百年一遇洪水位加1.5米进行控制。
2)防洪措施
加强河道防治工程。按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固和完善北大河、洪水河以及文殊沙河的堤防工程,增加防御突发洪水的能力。规划对北大河、洪水河在城区附近河段的河床和堤防加以综合整治,努力避免堤身裂缝、生物洞穴、堤基渗水等安全隐患。同时,积极整治和疏通四支渠、南干渠。对易受洪水侵袭的区域如热电厂区域进行加高改造,提高防洪标准。在城区河岸被冲刷的岸段,影响到城市防洪安全时,应采取护岸保护。护岸布置应减少对河势的影响,避免抬高洪水位。
9、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护规划
1)设防标准
酒泉城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5g、0.40s(相当于Ⅶ度)。对城市新建或已建的建、构筑物应按此地震烈度严格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同时,对于城市生命线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的水利工程、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品生产企业和其储存仓库应按当地设防标准提高一级设防,进行重点设防。
2)抗震及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a)建立市级抗震防灾指挥系统,负责平时抗震防灾和震时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
b)规划建设选址应尽量避开地震断裂带、砂土液化区等危险地区。对于危险地区原则上作绿化带,不安排新建项目;不利地区应作好地质勘测和工程加固等技术防范措施。局部重点地段地块应编制抗震专项规划。
c)降低旧城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新增公共绿地和疏散通道,确保震时畅通无阻。学校操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除满足自身基本功能要求和有关规范外,在抗震减灾方面,这些设施布局要满足作为临时避震场所的规定与要求,保证人均避震疏散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d)规划主城区四纵四横的主要道路(即会丰路-黄金大道、东西大街、盘旋路、纬一路、飞天路、雄关路-肃州路、南北大街-解放路、金泉路)为城市主要消防和疏散道路。
e)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医疗救护系统、消防系统、粮食系统和交通运输系统等)、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结果作好抗震措施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