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363.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8.03%,人均居住用地28.03平方米;规划常住人口住房成套率达98%,暂住人口住房向出租式公寓转变。
新区住宅建设实行住宅小区化和小区规模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旧区住宅建设应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以社区为单元实施系统的改造,增加配套设施,适当降低旧城中心区的居住用地比例,引导人口向中心区外疏散。
居住用地由30个居住区和社区单元构成,其中一类居住区6个,规范城市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行为,建立廉租房服务体系。
二)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051.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10%,人均17.10平方米。按城市、组团、社区(居住区)三级布置公共设施体系,形成两个市级中心,五个组团中心和四个社区(居住区)中心。
1、建设三大区域性经贸交流中心。在河西新塘片区规划建设新的金融商务办公中心;在河东芦淞商贸中心建设以服装和小商品为主的交易展示中心;在河西的栗雨高科园,建设以高新技术及信息发布、商贸洽谈和定期的省市文化经贸周(节)为主题的区域性会展中心。
河东核心组团原则上不增加市级行政办公用地,在河西核心组团规划市级行政办公区,行政办公用地沿天台山路和黄河北路两侧布置;城市四区根据各自实际,在新开发地区结合组团级城市次中心建设新的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2、建设大型区域性公共文化设施。在河西核心组团建设市级大型公共设施,包括文化艺术中心(包含歌剧院、音乐厅)、市公共图书馆和图书交易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株洲历史博物馆、科技馆、书画艺术馆、广电出版中心(集影视传媒、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影视博览区);河东核心组团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完善文化园内文化娱乐设施为主,在湘天桥、田心、向阳广场、东湖、枫溪等片区建设区级的图书馆、文化中心、影视城;保留红旗广场地段原市青少年宫用地功能不变,改造完善为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3、建设三大文教区。文化路教育区控制用地3平方公里;龙头铺教育区规划用地2平方公里;河西教育区发展重点以新塘片区为主,规划用地2平方公里;其它科研用地主要结合现有基础适当向高新技产业开发区“一区三园”集中。
4、系统地建设面向社会各阶层的文化、体育、休憩服务设施。
5、医疗体系规划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三个层次。
6、规划在荷塘组团的大丰地区、清水塘片区的喻家坪地区和枫溪组团的七斗冲地区建设三个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其中大丰地区和喻家坪地区为面向中南地区的区域性物流中心;物资集散中心和大型货物集散市场结合大丰、喻家坪、七斗冲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规划建设;一般性生活资料集散中心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布置。
7、建设5个综合性农产品市场,包括中南农副产品大市场、东湖农副产品大市场、湘天桥农产品大市场、芦淞水果大市场、枫溪农副产品大市场;建设3个林产品市场,包括建宁、田龙和栗雨林产品大市场;建设3个综合性畜牧产品市场,包括东湖、田心和枫溪畜牧产品大市场。
三)工业用地规划
调整工业用地布局,由分散布局向园区集中。规划工业用地2291.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09%。城市核心组团原则上不再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重点在城市次组团发展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对传统工业区进行技术和环境的提升改造;对于地处城市中心区,不能发挥土地级差效益,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将其逐步关、迁;在城市核心片区边缘零星分布的工业,根据相对集中布置的原则及城市发展的需要,控制其发展规模,并进行土地置换,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对于内部效益较好,外部规模经济及工业技术水平较高,用地结构合理,对城市发展干扰较小的工业区,适当保留并完善其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