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4、固体废弃物处置目标
一般固体废弃物实行控制区统一管理,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7.4.5 产业发展环保政策
(1)优先鼓励发展的产业、行业能耗低、用水少、污染轻、效益高的高层次、高起点、高技术和外向型的工业,如农副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
(2) 控制、发展的产业、行业有一定污染,但经治理能达到环境要求的;如生物医药业、食品工业、化工冶炼工业等。
8 城市设计导则
8.1 城市设计要素控制、引导原则与措施
8.1.1 控制、引导原则
注重建筑群等实体要素,完善本规划区城市轮廓线、空间开合度、韵律与秩序感等形态要素;处理好建筑质感与色彩等属性要素,同时结合气候、环境等生态要素的特征,融入历史、文化等观念要素,综合地解决本规划区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
8.1.2 措施
(1) 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优化景观设计,保护现有景观轴线和视觉走廊,设计重点景观场所,以创造疏密有致的空间序列;同时,为了体现城市设计的可持续性,强调不同建设阶段景观形成的相对完整性。
(2) 考虑到规划区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区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划中建筑体量不求过大和过高,延续本地区的标志性和可识别性。
(3) 建筑形态及色彩:单层工业建筑,应多采用钢结构工业厂房形态;多层工业建筑,应采用简洁、明快的形态;建筑色彩以灰色、白色、蓝色为基本色调。
(4) 在环境设计方面,结合保留的山体和水系,运用喷泉、叠水、雕塑和绿化等艺术手段,使建筑融入自然环境,实现“蓝带”、“绿带”与建筑景观带的有机结合,体现“生态园区”的景观内涵。
8.2 景观分区、景观轴线、主要界面、节点和标志
8.2.1 景观分区
本规划区为新开发工业园区,根据用地布局,可把本园区分为三个景观分区,即:居住景观区、工业景观区以及生态绿地景观区。景观分区的建筑群体风格应与该区景观特色相一致。
8.2.2 景观轴线
本区景观轴线为兴工线景观纵轴和新城路景观横轴。两条轴线应保持其视线的通畅,轴线两侧应控制出一定的开放空间。
8.2.3 主要界面
本规划区主要界面为兴业路沿街界面、兴旺线沿街界面、新城路沿街界面和兴工线沿街界面。各主要界面的小品、路灯和绿化统一设计,建筑立面形式、风格、色彩、高度及建筑退让统一考虑,分步实施。
8.2.4 节点和标志
园区节点包括北部生态绿地节点、管理中心服务区广场及公园节点、西南部龙山水库公园节点。各节点应留出一定的开放空间,布置绿地、雕塑和休闲设施等。
10 附 则
10.1 本规划经攸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如需变更,需报攸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解释权属攸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