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以结合城市近、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集中成片开发,有计划、有目的的向岭西发展,以容纳城市新增人口及疏散老城区人口,促进旧区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为原则。
第三十九条 城区一类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靠近响岭公园、南河绿化带、城西公园等绿地附近。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布置铁南中心城区、铁北及岭西新区。对现有三类居住用地,规划将通过旧区改造使其逐步减少,以至最后取消。
第四十条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43.9万平方米,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3.2%,人均21.9平方米。在中心城区原则上尽量控制居住用地的继续分散发展,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在河南大街东延长线两侧,以及在岭东工业区附近、岭西三路和南环路及解放路围合的区域建设标准居住区。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容纳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18万人左右。在铁北农业科技园区中的科技贸易区,原则上尽量控制居住用地的分散布置,依托农业观光带布置一部分一类居住用地,建筑层数以多层、中高层为主。在育新路西侧布置专家别墅区,占地面积为1.5万平方米。科技贸易区居住用地规划容纳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6万人左右。在岭西农业科技园区中的产业发展区,建设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在华正公司东侧布置高级住宅区,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产业发展区居住用地规划容纳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10万人左右。
第四十一条 规划居住用地应严格按国家相应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建设多类型、多形式、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推行小区物业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以按中等城市规模,各项公共设施均应与之相配套建设,结合规划近、远期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有计划向河东新区拓展,多层次均匀布置,便于市民使用为原则。
第四十三条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455.7万平方米,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2%,人均13.4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规划依托现有行政办公用地,也可分散设置,因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向南发展,在大马路河南大街以南地段,设置一处比较集中的行政办公用地。农业科技园区的行政办公用地,依托现有园区的总体布局,规划在科贸大街南侧,四长路北侧,育才路和育新路围合的地域,规划布置国际会展中心,占地面积9.74万平方米。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划分为市级商贸中心、区域级商贸区、居住区和小区级商贸网点三个层次。市级商贸中心位于中心城区公主大街两侧和温州城一带,包括正阳街步行商业街区,形成区域性商贸批发集散中心;区域级商贸区以若干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为骨干网点,服务人口6~10万人,服务半径1000~1500米;居住区和小区级商贸网点以粮店、副食店、日杂店、综合商店、小型农贸市场为主,服务人口3~5万人,服务半径200~500米。
规划市级商贸区一处,位于现温州商城一带;区域级商贸区两处,其中一处布置在铁北科贸大街东北部与东过境路(102国道)西侧交汇处,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另外一处布置在岭西的西公主大街与岭西四路的交汇处,为岭西区域的居民提供综合性商业服务。居住区、小区级商贸网点7处,为在各居住区、小区内设置该级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在现有7处大型市场基础上,在中心城区南部增设一处农药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完善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在铁北商贸区建设的同时,充实完善上述市场的建设。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规划建立完善两级文化设施体系。扩建图书馆,在河南大街以南结合城西公园建设,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其它各区文化设施也要配备齐全。继续完善温州商城西侧世纪广场建设。铁北区域应继续建设完善文化、休闲空间和文化娱乐用地,规划在科教贸易区(铁北电影院原址),建设一处文化娱乐广场。在各居住组团设置一些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可与商业服务设施结合设置,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结合居住小区建设统一设置。广播电视站台原地保留,完善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