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避震疏散:避震疏散半径不大于300米,避震场所要远离次生灾害源,城区主次干道及支路均为震时疏散通道,并彼此构成环路及有两个以上出入口与居民区联接,并应有明显路标。规划城市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操场作为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在规划中使之均匀分布,实施中应严格遵守。
3、预防次生灾害:对次生灾害源,结合规划调整各危险点的用地布局和保证安全防护间距,并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抗震加固:抗震加固是对城区中没有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进行抗震设防的建、构筑物,分期进行抗震加固,重点是城市抗震指挥机关、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次生灾害源及工业、民用建筑,以提高其抗震防灾能力。
第八十一条 城市消防规划
将市区现有的三处消防站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改造扩建,使之达到标准型普通消防站,每个消防责任区不大于7平方公里。在岭东工业区、岭西工业区建设及铁北建设三处小型普通消防站,每个消防责任区不大于4平方公里。在岭西设置消防指挥中心一处,建立城区火灾报警、消防、通讯指挥系统。
结合城区供水管网建设,规划采用多水源供水方式,消防水鹤按消防分区布置,每个分区需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区内消火栓布局按干道内120米间距配置,居住区按150米间距配置,消火栓采用地下式,宜靠近交叉口,重点消防单位应自备消防水源。
城区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消防通道中心线间距不应大于160米,消防车道宽不应小于3.5米,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环路,尽端路应设15×15米回车场。
第八十二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规划
1、地下停车场(库)规划:规划在人造板仓库院内、岭西消防站、站前广场设置三处地下车库,规划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平战均可使用。战时为人员掩蔽部和物资储备库。规划在每个防护区内个建地下粮油库一处。
2、地下商业街规划:规划在市中心大马路附近建一处地下人防设施,平时作为商场,规划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地下部分由过街交通、购物、娱乐设施构成。
3、城市总体防护规划:建立城区疏散道路交通网络,对市区确定的18个重点防护目标进行加固伪装,形成以隐蔽工事为主体,以医疗、通讯、交通、消防、物资、治安为配套的市、街道两级城市总体防护体系。
4、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将主干路通信电缆改为地下电缆,改进通信报警系统的单一控制,改为统一控制。至2010年,建设二次报警器。重要目标应保证二路以上电源,结合电网改造将主干路局部架空线改为地下电缆,建设多环路的供电网络,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设双线管道,配水管采用环状和枝状相结合,新建和改造旧管道时要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每120米设消防栓一处,保障消防用水。
5、人防工程规划:以城区为重点,以平战结合地下商业街、停车场(库)及防空地下室为主。规划战时留城人口比例为50%,总计留城人口为17万人。空袭时,人防工程进行平战转换,利用城区附近林地建设简易工事和掩体10.5万平方米左右,加上人防工程6.50万平方米,共计17万平方米,可满足城区留城人员人均拥有1平方米掩蔽工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