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共服务设施
初步形成市(片区)、组团、街道(社区)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和体育设施体系。重点建设重庆高等教育基地和一批高校新校区,加速旧城区中、小学改造、扩建,完善居住区特别是新拓展区的中、小、托幼等基础教育设施的配套建设。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完善片区、组团、社区及乡村的医疗保健体系。
加快重庆中央商务区的建设,力争到2010年初具雏形,完善沙坪坝、南坪、杨家坪、观音桥-新牌坊四个城市副中心的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启动西永、茶园城市副中心的建设。构建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团结村、寸滩、空港物流基地等一批现代物流设施。
5、交通设施
初步建成城市快速路基本骨架,完善旧城区道路网系统,形成合理的道路网络结构体系。建设轨道交通三号线、一号线、六号线和二号线延伸线及保养场等配套设施。积极推进地面快速公交线路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完善站场设施,建设两路口等一批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在城市中心和副中心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库),强化停车管理。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人行过街设施及交通信号设施建设。
6、市政设施
改造完善一批老水厂及老旧供水管网系统。加快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不合格的排水管网,完善城市污水截流工程。改造完善本地通信网络,提升通信质量,新建扩建一批电信局所、长途枢纽。完善邮政设施,积极发展数字广播电视。加强电源建设,完善电网。完善城市燃气系统,加强储气设施建设,积极开辟新气源。广泛实行城市垃圾袋装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逐步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力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加强两江水面垃圾收集与处理。
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做好历史保护区、文保单位的保护工作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重点维护湖广会馆及磁器口传统街区的历史建筑,加强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抢救性维修中共代表团驻地旧址、西部科学院旧址、黄山、南山历史地段内的文物建筑;保护红岩村、南泉、七星岗、林园、上清寺、解放东路、南山陪都遗址及南岸滨江等历史地段内的历史建筑。开展历史建筑全面普查、调查工作,确定保护名单并完成保护规划。
规划实施措施
统一组织实施
本规划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完善编制体系
改革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建立与重庆市城镇空间结构和城乡协调发展相适应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城乡总体规划一下个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上一层次对下层规划的指导。
建立总体规划监控机制和反馈机制,对涉及城乡总体规划的各种问题继续加强研究,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做好城乡总体规划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