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为98.5公顷,人均用地面积1.4平方米。建设市级文化娱乐中心、组团级文化娱乐中心、社区活动中心三级文化娱乐设施体系。市级文化娱乐中心位于丹阳路以北、赵王河两侧,新建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规划展览馆、科技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在老城区曹州路以北、广福街以西建设鲁西南民俗博物馆。
4、体育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为73.9公顷,人均用地约1.1平方米。保留现有的菏泽体育场。规划新建菏泽市体育中心,位于泰山路以北、古今园以西,用地面积37公顷。在五屯路以北、育才路以东规划体育用地,占地10公顷。结合雷泽湖生态旅游区,建设休闲体育基地。
5、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52.9公顷,人均用地0.8平方米。
按“市级医院——社区医院”二级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保留更新现有医院,新增大型综合医院4所。
6、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208.1公顷,人均用地3.1平方米。规划形成一个高教园区和一个专科教育基地。在城北组团内建设全市的高教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大学、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专业技术培训学校、高级中学等。在老城区西侧,整合利用原有菏泽医专、菏泽农校、市委党校、菏泽师范、区职工中专、区教师进修学校、菏泽信息工程学校、市技工学校、公安干校、机械工业学校、市职工中专、粮食进修学校等众多专科学校用地,形成菏泽专科教育基地。
三、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1550.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7%,人均用地22.8平方米。老城区内的工业用地,除保留少数几个效益较好的一类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逐步迁往新建的工业区。城市核心区内的工业用地,予以搬迁、置换。规划形成两大工业园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城东工业园(菏泽市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