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条 环卫设施。
(1)垃圾处理场
近期在县城城北三发工业园区以东加宝岭附近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场,近期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规划期要完善此垃圾处理场的处理工艺,建立垃圾分拣工序,建立废弃物资源化的技术体系,削减废弃物的排放数量,提高资源的有效产出。垃圾处理要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全县各镇设置垃圾转运站,将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选址在县城建成区南侧,一期建设规模满足近期污水处理需要。规划期应加强生化处理,逐步实现中水利用。
第21条 抗震设防。
根据国家地震局1990年颁布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确定以屯昌县城为中心,其东北部地区基本烈度为7度,西南部地区基本烈度为6度。应严格执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对于地震灾害要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城镇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抗震标准进行设计,并建立区域性自救与互救防灾系统,建立防灾急救情报信息中心,加强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第22条 人防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县级以上城市是人防工作重点城市。县城屯城镇应按规定进行防空工程设施建设,建立完整的防御体系。在主要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防空地下室。在公园等公共绿地设置备用的紧急疏散场地。
第23条 教育科技
科技创新要紧紧围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促进产业升级服务。教育发展要突出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巩固加强基础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2)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大力发展各类教育。
第24条 文化体育
加强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农村文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文物、档案事业;巩固和扩大广播电视覆盖水平。
加强体育训练馆、田径场、排球场、游泳池等社区及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居民体质。在县城屯城镇建设能承办县级运动会的体育中心。
第25条 医疗卫生
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和建立医疗救护中心,以县城镇为中心建立现代化的急救、灾情、疫情信息通讯和救护网络。完善建立布局合理、具有综合功能的区域卫生保健网。建立向各旅游区、游览点、小城镇和乡镇辐射的医疗技术服务网络,使城乡居民都能步行或乘车半小时距离内,获得健康指导、急救服务、常见疾病的治疗和基本药物。
第26条 流通市场
在主要交通枢纽建立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市场主要建于县城屯城镇、枫木镇、新兴镇。规划期要在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向大型商贸综合交易市场发展,进而发展包括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处理和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功能的现代物流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