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条
2020年远期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74.1ha,占建设总用地的6.86%,人均工业用地面积8.23㎡/人。
第34条 工业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依托海榆中线公路、屯昌—-琼海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在三发一带形成工业园区。该工业园区主要优势在于对外交通方便;用地主要由低丘、荒坡地组成,不占用良田,征地费用少;工业园区紧靠主城区,但又独处东北之隅,这一选址既可方便与主城的交通联系,方便职工上下班,又可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其缺点是东北风向频率较高,同时远离吉安河造成工业污水排放距离较长,因此工业发展应限定为一、二类工业,避免发展污染大的三类工业。
2、城区内凡是有污染的工业应限期治理,达标排放。达不到规定排放要求的糖厂、陶瓷厂和水泥厂应予以关闭停产或采取搬迁措施在城区以外有条件的乡镇重新选址进行建设。城区内目前已停产的缺乏资源条件和市场开发潜力的工厂用地及今后搬迁的工厂用地应调整为生活居住用地。
第35条 仓储用地规模:
2020年远期规划仓储用地总面积10.30ha,占建设总用地的0.95%,人均仓储用地1.14㎡/人。
第36条 仓储用地规划布局
仓储用地布置在城区西北部,位于北干路和东干路交汇处,与三发工业区隔相望,货物转运方便。在旧城区大华中路北侧的粮食仓库因交通运输对居民干扰大,应予以搬迁至规划仓储用地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危险品仓库选址于远离城区的地点。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屯城镇居住区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