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期湖州市区燃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中心城市近期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逐步扩大天然气比例,至远期天然气作为城市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辅助气源和应急气源。双林、菱湖、练市等中心镇镇区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气源,远期采用天然气作为主气源。
第四十二条 供热工程规划
中心城市近期建成热电厂4座,其中湖州城区2座,织里工贸区和南浔城区各1座,远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在织里工贸区南部和南浔城区南部再各建热电厂1座。近期在练市、双林、菱湖、东林、和孚建公用热电厂。远期在善琏、埭溪等其它城镇镇区热负荷较集中的区域建设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
第四十三条 社会设施
湖州中心城市配置市级公建,中心镇规划配置职业学校、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综合性医院、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设施,一般镇应规划配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中心卫生院、文体中心、敬老院等服务设施。
第四十四条 其它市政设施规划
市区除中心城市布置的消防站外,规划在练市、双林、菱湖和埭溪四镇建设4个消防站,等级按三级站考虑。规划建设二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分别位于市区西部的松鼠岭垃圾填埋场和市区东部。垃圾收集采用分捡收集,处理采用焚烧、发电。火葬场、公墓,规划搬迁现状道场山火葬场和公墓至妙西镇西部山岙中。
第三部分
第五章 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
第四十五条 城市性质
湖州中心城市性质为:太湖南岸中心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生态旅游城市。
第四十六条 城市职能
湖州中心城市重点体现以下职能: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都市保障型农业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生态旅游城市和人居环境优良的生态城市。
第四十七条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为67万人,其中湖州中心城区52万人,南浔城区15万人。远期为98万人,其中湖州中心城区70万人,南浔城区28万人。
第四十八条 城市用地规模:
近期为67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其中湖州中心城区51.4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98.87平方米;南浔城区15.6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4.19平方米。
远期为98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其中湖州中心城区74.0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5.63平方米;南浔城区24.0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85.94平方米。
第六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四十九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的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以向东为主,向北为辅,向西补充完善,南部保护和控制。其中织里工贸区沿袭原总体规划以镇区中心为核心的竖向条状发展、横向滚动扩张的发展模式,用地主要是向西,东、北方向局部完善。
南浔城区的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以向西为主,向南和向北为辅,东部加强与江苏城镇的设施协调与共享。
第五十条 城市用地形态
城市用地形态为“一城两区”的带状组团式城市。“一城”即湖州中心城市,“两区”即由湖州、织里组成的湖州中心城区和相对独立的南浔城区。
第五十一条 城市结构
一城两区、主次结构的带形组团式城市,由13个城市分区组成。其中湖州中心城区为中心城市的主城区,由11个城市分区组成;南浔城区为相对独立的功能区,由2个城市分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