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水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区域内长江段的污水排放,保护陈行水库、青草沙水源地。全面开展宝山区水环境污染源截污治污工程,削减环境污染源进入水体的污染负荷。完成区域内河道整治,建立河道疏浚机制,确保河道过水能力和自净能力,改善水质。
第五十九条 噪声控制
合理组织不同地区的主干道机动车流流量,实施道路禁鸣和建设隔离屏障,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加强治理固定源噪声,增加噪声监测点位,加大科技投入。按规定建设城镇、中心村防护林带及道路、工业区绿化隔离带。通过完善配套和绿化建设,改善居住区的生活环境。
第六十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
建成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 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整治处置和综合利用,加大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
第六十一条 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
吴淞工业区的综合整治与改造的成效是影响和制约宝山区域整体发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规划近期主要按照“消烟尘、水治污、路保洁”的方针,加大对吴淞工业区的整治和控制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发展现代物流为基础,限制工业用地的扩展,加速产业升级换代,切实推进泗塘河东侧地区产业“退二进三”,实现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远期吴淞工业结合城市整体功能转换,逐步实现产业转移,一部分主导产业转移至北部精品钢基地预留用地中,一部分则以“退二进三”的原则融入新城整体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围绕工业区发展的不合理格局,彻底改善新城区的环境面貌和城市形象。
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六十二条 规划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市政公用设施优先的原则,与宝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建立完善的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与现代化滨江新区相协调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基本形成与宝山发展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体制,为宝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服务系统。
第六十三条 供电
宝山区是上海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石洞口第一电厂、第二电厂座落在北部。现有杨行500KV变电站,是上海500KV电网中的枢纽变电站,将石洞口电厂的电力通过500KV电网送往全市。区内现有同济等6座220KV变电站,是宝山区内的电源变电站。同时,部分变电站还将电力转送市中心。长兴、横沙两岛电源来自长兴岛电厂,同时崇明电网也通过穿越长江的电缆提供部分电源。
规划:
1、 预测宝山区规划最高用电负荷约315万KW(不包括宝山钢铁公司)。
2、 规划扩建华能石洞口燃机电厂和石洞口二厂二期工程。新建宝浏等10座220KV变电站。并结合宝浏220KV变电站的建设,对宝山区内的高压电力走廊进行整合与调整。长兴岛220KV变电站的电源由浦东五号沟220KV变电站提供,采用电缆,经沪崇苏大通道将电力送往长兴岛,并经长兴岛送往崇明岛。
3、规划配合全区规划总体布局,按照“五大分区”的功能要求,分别按规模测算相应配置110KV及35KV变电站约45座。
4、规划在上海中心城宝山部分、新城区、罗店中心镇等范围内不再新建架空线,全部以电缆埋地为主。现有架空线根据高压线入地规划逐步入地,调整影响地块整体规划的架空线,采用迁移、归并的方法,将高压线布局进行有序地梳理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