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条 中心区重点建设汉江两岸,包括桥头广场、沿江商业街、中央大道商业用地和沿江绿化工程。结合新体育场建设开发新居住区。江北西南片、江南大河坎和经济开发区南区各建设一个高档居住社区。完善大河坎、鑫源经济开发区北区、褒河车站基础设施,发展公共设施用地。鑫源经济开发区北区发展一处高科技一类工业用地。
设城东陕西理工学院发展大河坎科研用地,建设城东北楔形绿地、莲花池公园、饮马池公园。
第192条 褒城区东、西两片各发展一处工业用地,东片发展商贸、体育设施用地。
第193条 铺镇区建设北部商贸、文教中心,在108国道西段北侧发展部分工业用地。
第194条 周家坪区建成2个居住小区、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和城西3000平方米的专业市场,建设2000平方米的绿化广场和城东综合公园,在城西发展10公顷工业用地。
第195条 圣水区新建3600平方米的综合市场、8公顷的居住区、1500平方米停车场,在圣水寺的对面冷惠渠北形成3600平方米的防护绿地。
第196条 基础设施是近期建设的重点,应建项目及投资估算见附表3。
第二十三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
第197条 深化改革,实现两个根本转变。
第198条 抓住机遇,发挥地方优势,变盆地意识为中心意识,抢占区域经济、贸易中心的制高点。
第199条 树立生态城市观念,增强环境意识,使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第200条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着力改善对外交通状况。
第201条 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202条 充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队伍,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技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