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汉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相应城市范围扩大,城市在市域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产也发生了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汉中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十分重视,1996年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在汉中考察时就明确提出汉中市要建设百公里“条带型”、“串珠式”城镇群的发展思路。1997年程省长在听取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汇报时,提出建设陕西“明星城市”和大城市的规划构想,汉中市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了《汉中市总体规划框架方案》,并于1997年3月正式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组于3月27日下现场踏勘、收集资料,5月外出调研。在此基础上,规划组针对汉中市总体规划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14个专题研究报告。7月25日汉中市邀请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陕西省内的著名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对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规划组编制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7年12月由汉中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有建设部、重庆建大和省内部分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依据审定的《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规划组于1998年初完成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98年4月由陕西省建设厅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共同主持,由中国规划院、重庆建大、西安建大、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并获得通过。
规划组在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和深化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汉中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省规划院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在评审会之后,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2002年10月根据2000年3月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对规划成果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最后成果。
从资料收集到各阶段方案意见交换以及规划成果完成,整个规划工作受到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原汉中地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4、汉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国务院国函(1996)11号《关于汉中撤地设市的通知》
第2条 指导思想
1、坚持两个根本转变,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2、以大区域观点,分析汉中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汉中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能。
3、贯彻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
4、树立生态城市的观点,加强城市绿化,突出陕南地方特色。
5、贯彻弹性规划原则,立足于可操作性,着眼于超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