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张家港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全面实现现代化。积极应对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在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发展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张家港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进城市转型升级,切实转变现有发展模式与路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城市空间高度集聚,完善提升城市功能与综合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实践生态文明。
(二)修编重点
1. 科学确定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
2. 制定城市转型升级、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
3. 实现高质量城乡发展一体化
4. 增强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能力
5. 推动城市产业转型与升级
6. 统筹优化整体发展的市域空间结构
7. 构筑绿色有机的城市生态体系
8. 构建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
9. 挖掘城市精神内涵,塑造城市鲜明特征
10. 构建城市水系统
(三)规划范围
规划区:张家港市市域行政区范围,面积998.48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杨舍镇、塘桥镇行政区范围和大新镇兴南路以南、凤凰镇西塘公路以北部分地区,面积257.20平方公里。
旧城区:杨舍,东至华昌路,南至南苑路,西至港城大道,北至张杨公路,面积约10.25平方公里;塘桥,东至青龙路,南至华芳路、华妙河,西至塘桥西环路,北至新泾路,面积约3.86平方公里;其他,包括泗港、塘市、乘航、东莱、鹿苑办事处现状建成区范围。
(四)规划期限
近期:2011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一)城市性质
现代化滨江港口城市,高品质文明宜居城市,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
(二)城市规模

城市用地规划
1. 人口规模
到2015年,市域总人口185万,中心城区城市人口95万;
到2020年,市域总人口215万,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18万;
到2030年,市域总人口265万,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48万。
2. 建设用地规模
到2015年,市域建设用地控制在24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2平方公里;
到2020年,市域建设用地控制在28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39平方公里;
到2030年,市域建设用地控制在317.9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2.03平方公里。
(三)城市发展总目标
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城市完成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发展、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示范城市。
1. 近期为转型启动期。至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主要发展指标总体达到上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当前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