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卫生现状:
湘潭市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现有环境卫生机具设备90多台件;日清扫32条城市道路和200条小街小巷,计面积265万m2;清洁废物箱1646个;清运城市生活垃圾600多吨;管辖城区156座(其中25座旱厕)公共厕所;24座垃圾中转站;占地650亩,使用年限50年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个;环卫机械厂1处,环卫加油站1处,洒水(冲洗)车供水点3处;环卫从业人员作息室17个,服务人口69.76万人;服务范围65.9K m2。

二、规划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空间。
2、坚持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原则,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创造条件。
3、坚持强化规划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城市总体规划意图实现。
4、坚持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时,具有对城市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功能。
三、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与处理系统规划
生活垃圾收集点
1、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
2、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根据服务区域内规划人口数量产生的垃圾最大日平均产生量达到4t/d以上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米,收集站房与邻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持5米以上间距,并加3米的绿化防护带。
3、旧城区,由社区指派专人(有偿)包干负责,新建小区由各物业管理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清运至附近中转站。
4、每天定时清洗、消毒、灭菌。
5、远期采用机动车上门摇铃定时收集后,直接送往垃圾处理场(厂)。
垃圾转运站
站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