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起止时间:2000.10-2003.10
项目负责人:梁峥
主要参加人:陈郊 刘缨 陈琳

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周期图
在国内,深圳市是第一个就全市道路照明系统编制专项规划的城市,充分体现了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深圳市在城市规划领域的探索精神与前瞻性。该项目的提出与新一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密不可分,它填补了市政工程规划体系上的空缺,完善了由各专项工程规划所组成的市政工程规划序列。该项目为解决现状存在的问题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从整体、宏观的角度指导城市更新与新的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包括特区的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行政区内所有快速路、主次干道、支路的道路照明系统。
一、技术路线
规划的编制充分体现原则性、创造性、指导性、实用性。在宏观层面有整体统一的规划目标和控制要求,在微观层面有具体的技术指标做为依据和指导,使该规划几乎涵盖了市政工程规划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层面,满足可操作性的需要,强调规划编制的实用性。
二、规划构思
1.确定标准、宏观控制
从城市规划及相关定位出发,以规划区路网体系及等级划分为依据,确定对应的照度等级;以现状实测重点道路及立交桥的照度值为参考,编制适应深圳地方特色的照度标准体系及道路照明设计指引;根据现状负荷情况及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建立照明负荷估算模型,以此模型进行新建、改建道路的照明负荷估算;根据负荷估算情况,结合现状供电电源网络,编制供电电源规划,满足照明系统中最根本的电源网络建设需求。
2.针对问题、重点突破
从现状照明设施及照明质量问题出发,确定改造对象、内容、周期、范围等要素。以规划标准及设计指引为依据,编制“重点整治及改造规划”,解决照明系统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等问题。
3.“软、硬”结合,拓展思路
从提高城市内涵与品味出发,探索道路照明与城市设计的有机结合。通过对城市功能与定位、布局结构、空间形态及人群活动特征的研究,确定视觉走廊、景观轴线及重要节点的照明设计要求,将道路照明作为城市设计中的一个要素,融入城市设计理念,通过灯具造型、色彩、材质、光色、明暗、布局等自身特征,体现不同空间环境在夜晚这一特定时间内的独特内涵。
从城市管理实际需求出发,完善照明设施控制规划,实现资源共享与高效运用,推广绿色环保照明及相
关新技术应用,并就新技术应用及管理运营模式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后续工作的展开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