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消防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 近期目标
以达到国家有关的消防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的主要要求为近期目标,逐步建立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先进、体制合理、保障有力,适应长春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要求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到2012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灾害事故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和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第十二条 近期具体目标
坚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人员的增加、消防设备的配置与消防规划相一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在增加设备、人员、公共设施数量的同时,也要提高质量,节约利用水、电、土地等自然资源。高度重视消防信息网络的建设,以信息服务为纽带,实现网络调度,调度指挥系统最终达到“一体化设计、多信息融合、多部门联动”实战管理目标,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在人员训练、设备配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上为建设“平安长春”奠定坚实基础。长春各地产业结构、生活环境的差异必然要求消防工作也要与之相适应,在汽车产业开发区、宽城区、二道区形成一个以扑救化工事故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朝阳区、南关区、经济开发区形成一个以扑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救人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绿园区、高新区形成一个扑救企业、大型仓库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
从灭火救援的实战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重点解决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装备量少质差以及消防站点稀少等影响消防灭火救援能力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要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形成灭火、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
通过加快消防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为部队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构筑一个突发灾害救助体系。
第十三条 远期目标
远期将增强全市抗御火灾,尤其是抗御重特大火灾的能力,提高抗御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及化工火灾能力。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水平达到全国一流水准,实现消防队伍和装备向多功能化发展。
消防通信建成全市域范围内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畅通,全民消防素质普遍提高,消防法制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完善,装备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