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作想象复原的: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形式由于商业改造遭到较大程度的改变,已无法恢复原样的历史建筑,需要通过对相邻建筑立面和建筑自身结构的分析,将建筑立面重新进行设计复原的。主要是河畔街的传统木构房屋中立面全部开店改造的建筑。
需改造更新的: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不符合历史街区风貌特征且暂时不能拆除的现代建筑,需要对其立面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或通过种植树木,建设院墙等工程措施对建筑立面进行遮掩。
需拆除重建的:指建筑形式在整体上严重破坏古街风貌或建筑质量极差的建筑,需要拆除并根据功能要求,重新设计建造与古街协调的新建筑。
根据现状,建筑立面的整治中可以恢复原貌的和需作想象复原的两种情况很少,整治过程中要沿承传统建筑的形式,沿承传统的建造材料和建造工艺,做到整旧如故,既改善现状,以最大保限度保持古城街区的历史风貌。而需改造更新的占有一定的比例,需要根据广府古城的传统门窗比例和装饰形式以及屋面墙体的材质进行整修。需要拆除新建的,除了个别历史建筑的恢复外,其它大部分新建建筑可采用新材料,但比例、尺度、颜色和装饰及表面材质要依据广府的传统建筑式样进行。
第二款 整治措施
为使规划工作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整治规划落实到沿街的每一个建筑立面,将立面分解成屋顶、墙体、门窗和细部装饰等要素,进行如下的现状评价和整治措施的细分。
1.门、窗
质量较好且符合风貌要求的:完全保存。
框架较好,表面破旧,色彩脱落严重:保留框架,修缮破旧部分,补刷油彩。
框架尚好,但结构松动,局部被破坏,尚且能用:保留框架,重修。
破损严重,几乎不能利用,或开启位置形式严重破坏风貌:按历史原貌和风貌要求重新设计。
大部分或整体不符合风貌要求,其中包括色彩、材料(铝合金、大玻璃)形式等: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或全面更新设计。
2.墙体
墙体板壁完好,保持有传统的特色:完全保存。
墙体板壁较好,墙砖有轻微风化,板壁油彩脱落,墙头瓦脊有所松动,木板壁有轻微破损:表面修整,油彩用传统颜料修补。木板壁需加以修整,更换构件。
墙体板壁部分破损,墙砖或木板脱落剥蚀严重,或多处被改动,但基本风貌还在:落架,用原材料原样重建。
墙体板壁倾斜,部分被拆除,破坏严重:拆除,按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建造。
墙体板壁已经被任意修改,完全不符合风貌要求,或严重影响风貌的墙体板壁:保留建筑结构框架,墙体板壁重新设计建造。
3.屋顶
现状完好,符合风貌要求:完全保存。
现状尚好,少量瓦片松散,檐口、屋脊有少许破损: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