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高一层区域:主要是指靠近古城墙的环城历史风貌带和文庙、南上坡街历史街区,新建、改建建筑控制为一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3.5m,屋脊总高不超过6.5m。
控高二层,檐口高度小于5.5米区域:主要是环境谐调建设控制区内及四条大街沿线的若干地块,新建、改建建筑控制为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依据广府古城传统二层建筑如武汝清宅的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5m,屋脊总高不超过8m。
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详见古城高度控制规划图。
附表:高度控制区域汇总表
区域名称 |
面积(m2) |
比 例 |
维持原高 |
923942 |
0.46% |
控高一层 |
133026914 |
67.07% |
控高二层 |
64401895 |
32.47% |
总面积 |
198352751 |
100% |
第二条 视线通廊控制
第一款 为了保证古城内东西南北大街对古城南门城楼(恢复新建)、东门城楼(恢复新建)和府衙牌坊(恢复新建)、天皇庙(恢复新建)的眺望景观,特规划东西大街、南大街为视线通廊,街道两侧建筑严禁占道经营。
天皇庙作为府衙入口处的北向眺望景观,根据视线高度的控制,广府北侧广府中学大门及其以北120米两侧共5米范围内,高度控制为一层,檐口控高3.6米;广府中学大门前设为广场,东宫巷两侧严禁搭建。
第五章:古城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一款 根据保护与发展并行原则,通过对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发扬传统文化,发展旅游事业,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创造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第二款 规划应遵照科学、合理、可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代化城镇标准进行土地布局,完善各项设施配套,充分考虑现状条件,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第二条 规划措施
第一款 古城功能定位
广府古城规划职能为“以传统居住为基础,以文化学习和旅游为发展”的传统历史古城。古城其他功能如行政办公、工业和现代商业等迁至古城北部新镇区,重新组织用地平衡。
第二款 规划用地模式
规划用地模式为“一带,三轴,四团”的带状加组团的模式。
“一带”是指包括四角皮塘的城墙景观带;“三轴”是指东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三条商业文化轴线;“四团”是指四个分别以居住功能为主体兼有其他功能的组团,分别为两个现代居住片区、一个兼有文化展示功能的现代居住片区、一个兼有文化展示、商业休闲功能的传统居住片区。
第三款 用地调整
1 用地整体布局
整个古城保持四大居住组团的功能分区模式,三条大街为商业文化轴线,环城墙带为绿化景观轴线,两条轴线通过各文化、景观节点穿插连接各居住功能分区。充分保留传统居住功能,迁出大型旅游服务设施与行政办公设施,居住组团布置与绿化交融穿插,结合旅游与居民使用配备完善各项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