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区域人文环境建设相关策略
1、构筑全民教育、终身学习体系。(1)在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同时,大力扩展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确保社会成员普遍获得优质的基础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互补,学校教育和企业培训联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紧密衔接的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2)优先保障教育投入,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及其它教育领域,建立多元参与、多元投资、面向全民的新型办学体制。
2、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事业,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发展。(1)积极开展面向包括城市居民、进城农民和外来劳工在内的所有城乡居民的各类社会服务,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扩大普通商品住宅供给,稳步实施“廉租屋”制度,满足城乡居民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各方面的基本需求。(2)重点鼓励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地区发展九年义务制教育,解决外来劳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3)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以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构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疾病医疗救助及其它相关救助措施在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3、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力度。(1)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公民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2)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各项经济、社会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节 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五十七条 区域交通发展目标
依据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目标和总体战略,配合城镇群产业和空间布局,构筑与世界制造业基地、世界级城镇群相适应的高效率、低能耗、多层次、一体化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的协调发展和高效运作,同时为加强对外联系和拓展经济腹地提供保障。
第五十八条 区域重大交通设施发展策略
1、加强对外交通联系。构筑联络“泛珠三角”经济腹地及国内其它经济区的多方式、多层次的交通网络,同时加强与东南亚及世界各地的交通联系。
2、加强与港澳的交通对接。通过粤港澳之间轨道、公路、航运、航空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协作,实现粤港澳交通一体化。
3、提高省内交通效率。提高珠江三角洲与省内其它地区之间的交通效率,打造珠江三角洲至省内其它地区的“3小时交通圈”。
4、沟通东、西两岸。积极开展港珠澳大桥建设工作,适时推进东、西两岸之间的第二跨海通道建设,以及跨珠江口的城际轨道建设,促进东、西两岸的联系互动和协调发展。
5、改善城际交通。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形成与城镇群空间格局相耦合的网络状城际交通通道和枢纽设施,重点加强珠江三角洲重要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各城镇中心之间的客运交通联系。
6、强化交通中枢。通过完善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网络,加强“脊梁”地区各服务中心和重要节点之间的联系,同时构建从中心和节点向东、西两岸辐射的快速交通网络,加强中枢地区与其它地区的交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