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
贯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集团化经营为主要模式的旅游业发展理念,对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大旅游、形成大市场、培育大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适度开发人文资源,使本市旅游业保持健康、持续的发展态势。
2.规划目标与原则
2.1总体规划目标
基于溧阳市自然、人文环境现状,进一步发挥天目湖的品牌效应,着力开发天目湖二期项目,并逐步延伸开发以南山竹海为代表的南部丘陵山区绿色生态旅游产品,适度挖掘春秋以来数千年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合理配置旅游要素,实现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把溧阳建设成为以“生态休闲”为主、融入“文化体验”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使旅游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2规划原则
旅游业是依托性强、关联度高的产业,能否持续发展取决于自然生态保护力度和经济发展程度。鉴于 “以生态休闲为主,融入文化体验”的定位,溧阳市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与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的保护力度及对市场需求的把握等因素息息相关。本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优化利用。
2.突出生态观光亮点,融贯人文历史及科学考察,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3.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具有地方特色、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
4.坚持旅游创新,求新求变,提高旅游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5.大力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实现联动、互动和区域化发展。
6.实施分期开发、滚动发展的开发模式。
7.统一规划,总体布局,突出重点,实现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3.规划期限与区域范围
本规划的区域范围为:溧阳市市域1535平方公里。2003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03—2022年,共20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近期: 2003年—2007年
中期: 2008年—2012年
远期: 2013年—2022年
4.规划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
1.《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