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景区环境整治行动计划
制定景区的环境管理规划。在旅游开发之前、期间和之后都要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测,使其至少不低于最低限度。对自然景区的所有旅游开发项目作环境影响评估,并执行环境管理的保护政策,此政策为所有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定详细的指导思想。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开发商、管理者和游客都应遵守各自有关的“行为准则”。实施旅游经营人员的从业许可机制。通过培训计划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对旅游设施及服务经销商开展加强环保意识、反对乱扔杂物的教育项目。搬迁触目的建筑物或弱化其视觉影响,对难看或格调不符的商用旅游设施予以改善、绿化美化直至拆除。拆除不合适的标牌。采用高设计标准以使旅游设施与其周围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相协调,对吸引众多游客的景点进行改造与修整。减少不同的游客需求之间的矛盾。统一设计景区解说牌、垃圾桶、厕所等,形象符合生态效应。材质可用木质,颜色与环境协调。
第八十三条 旅游餐饮行动计划
每日推出一到两道特价菜来吸引顾客。作好卫生环境建设,作到干净、卫生、舒适。服务要周到、热情,贯彻“顾客至上”的理念。在市区及五盖山狩猎场附近设立野生风味餐厅。莽山设立食蛇风味餐厅,形成观蛇、吃蛇肉、饮蛇酒等围绕蛇的一系列产品。在市区推出“美食一条街”。抓住2003年中国旅游烹饪年的机遇,作好郴州饮食文化的宣传推广活动。加强郴州“茶”文化的开发利用,建设一到两个有特色的茶馆。
第八十四条 旅游住宿行动计划
对现有宾馆进行改造、修整,同时配合景区的开发建设宾馆饭店。在市区和景区设立饭店连锁店。制定和发布饭店的收费标准一览表。采取多种优惠活动,扩大淡季销售。处理好与旅行社的关系。加入到国际或国内的饭店预订网络,加强对业内人士关于新技术应用教育培训,与其它旅游企业、新闻媒介、顾客建立密切业务协作,发展关系营销。采用交互式广告,作好店内营销工作。名人下榻与惠顾作为宣传的材料。在饭店内举办各种活动,如时装表演、新闻发布会、展览会、名厨推出拿手菜等。
第八十五条 旅游购物行动计划
成立一个郴州地区的旅游商品开发、设计、生产公司,负责组织旅游商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工作。作好景区、地方的土特产和商品开发。作好市场调研工作,针对不同市场需求进行郴州旅游商品的设计和促销活动。改进旅游商品的包装装潢,激起游客的购买欲。改善购物设施和条件。开发网上郴州旅游商品购物。在其它城市设立销售分支机构,进行郴州特色旅游商品的宣传销售。成立旅游商品促销公司,负责组织各种促销活动。建立全方位、立体的旅游购物信息扩散渠道。将旅游购物商店的有关资料上郴州旅游信息咨询网。在主要的旅游客源地城市举办郴州旅游商品精品展。设计比较完整的郴州地区旅游商品购物手册。结合旅行社对郴州旅游的宣传,将旅游购物品的宣传作为郴州旅游宣传的一部分。
第八十六条 文化娱乐行动计划
加强景区配套娱乐设施建设,改变目前景区娱乐设施缺乏的现象。提高市区娱乐设施的档次,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建有特色的儿童游乐园。
第八十七条 旅行社发展行动计划
尽快组建国际旅行社,对海外市场全力营销。采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网上宣传促销,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查询、预定等业务。聘请海内外有关专家来郴州对旅行社管理人员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旅行社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