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第三产业和总GDP的份额
郴州市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GDP的份额将由4.98%增加到2015年的15.60%,真正成为郴州市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
表3 旅游业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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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2000 |
2005 |
2010 |
2015 |
旅游业
相当于GDP的比重 |
4.98% |
5.33% |
6.25% |
10.50% |
15.60% |
第四章 旅游强市战略
“旅游强市战略”主要体现在将旅游产业作为郴州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第十九条 大旅游战略
倡导大旅游思维,拓宽旅游产品和旅游生产者、经营者和营销者概念,树立“天地生处处是旅游产品、老中青人人是旅游主体”的旅游意识和人文环境;在拓展景点产品系列的同时,对城市和地区进行旅游包装和促销,同有旅游联系的地区和国家,主要是互为旅游目的地地区和国家、补充性旅游产品的生产地区组建战略联盟和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发,分享技术,联合使用服务设施,相互营销各自的旅游产品,在战略互补、相得益彰之中提高在国内国际旅游市场上的竞争力。实施“教育兴旅”战略,运用多种形式和多种媒体,实现全民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条 营销导向战略
在包含了市场导向时又加入了经营的思想和观念,从单纯满足消费者需求到创造消费者需求。强调将旅游目的地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内部各要素有机整和的网络体系直接面向旅游者进行地方营销。在市场的开发中瞄准粤港澳地区、长株潭地区,扩大和提高市场份额。
第二十一条 协调战略
从整体的角度考虑,采取有重点、分步走的方法进行总体部署,从而达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重点突出“一区、两轴、九点”的空间格局,培育扶持旅游产品和核心服务能力。
第二十二条 企业化和市场化战略
应用工商企业经营和管理的观念和方法,进行旅游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积极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尝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经营方式。实施旅游资源开发的企业化和旅游企业经营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 网络化战略
区域旅游合作是实现旅游大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积极改善对外交通,建设区域敏捷交通系统,联动韶关、井冈山、衡阳、张家界共同开拓市场。
第二十四条 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做好自然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以保证郴州旅游获得良性循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第二十五条 区域整体战略重点
郴州旅游业要协调发展,做好“三篇文章”:“林城”,“山水”,“边界”。重点发展观光、休闲、度假和生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