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假村管委会
管委会是度假村的最高决策机构,要按照“精简、高效”和“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设置。管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制订规划、制订和调整政策、为经济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和社会政策等各种手段,保证所制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以及宏观控制和管理的实施。具体来说,管委会的主要职能是:
◆领导编制度假村的发展规划;
◆审核或审批区内各种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依法管理区内的土地;
◆负责游客投诉和安全事故等的处理;
◆负责对度假村内各类违规事件的处罚;
◆引进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的人才;
◆兴办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公益事业。
(3)度假村工程指挥部
◆依据规划进行具体的度假村的建设;
◆负责度假村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管理保护;
◆负责度假村环境保护、资源保护;
◆景区经营管理中的各项具体事务;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4、企业组织结构
(1)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成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投资、分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由多人组成。
(2)监事会
公司设立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
(3)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并设立5部1室,即办公室(3人)、人力资源部(6人)、财务部(11人)、管理部(38人)、导游部(15人)、度假村工程指挥部(60人)。
二、政策支持
1、政策支持
政策保障是实现旅游发展战略必不可少的手段,政策保障具有引导功能、协调功能、推动功能和约束功能。政策倾斜可称为“软投入”,完善合理的政策保障体系是度假村发展建设的重要主持。三峡坝区已经将旅游业的发展放到了相当高的战略地位上看待,明确了建设“世界电都”、“世界旅游之都”的方针。三峡•民族文化度假村的建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从机构调整、政策保障、宣传导向、财政支出等方面给予支持。度假村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市、区、镇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也需要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建立一种能调动和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公众积极性,并能协调各种政策和行动的管理体制,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