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编制目的与原则
第一条 位置与范围
江苏省简称苏,介于东经116°18′-121°57′,北纬30°45′-35°20′之间,地处中国南北结合部以及沿海经济带与长江、新欧亚大陆桥经济带的结合部,东濒黄海,西连安徽,北接山东,南与浙江和上海毗邻。全省面积10.26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06%。江苏省2000年行政管辖13个省辖市、31个县级市、33个县、44个区、1966个乡镇。
第二条 人口与经济
2000年末全省总人口为7327.24万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江苏省城市化水平较高,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41.49%,城市化水平在全国位居第七位。
2000年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8584.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1700元,按现行汇率折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400美元。江苏省人民生活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中上水平。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教育、信息等增长较快。2000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构成比例为12.0:51.7:36.3。
第三条 编制目的
为江苏旅游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蓝图;培育和推动旅游业发展,使之成为江苏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提升江苏在全国旅游中的地位,使之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驰名的旅游目的地以及中国出境旅游的主要客源地;增强旅游业的关联带动效应,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水平。
第四条 编制原则
营销导向:将江苏视为市场导向的企业,将江苏旅游未来发展视为面向市场的产品,针对目标市场进行开发、包装和营销;
适度超前:江苏省旅游发展要超前于本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速度和全国旅游发展的平均速度;
市场运作:要充分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挖掘市场在资源配置、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能力,在旅游公共事务中积极引入工商管理的观念和方法;
协调发展:与全国和周边省市的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及区域布局相结合;与城市、土地、交通、环保、文保等专业规划相结合;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中点、线、面的关系,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官产学民媒”良性互动:坚持政府导向、民众参与,充分发挥“官产学民媒”良性互动的效应,促进旅游最大限度发展;
可持续旅游:注意处理好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关系,处理好旅游业发展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江苏省人民政府,2001年3月;
《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篇)》,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