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呈请区、市及省政府成立旅游开发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委员会)
旅游资源多样性决定的资源管理及旅游行业管理上的条条分割,需要更高层次的行政性协调。因此,本规划建议安源区政府成立旅游开发部门协调领导小组,或成立由各相关部门正职领导组成的旅游开发决策委员会,既有效领导和协调旅游开发各相关部门的内部行政协调工作,又对区内旅游开发政策等重大决策事宜实施集体决策。
与此同时,安源旅游区的旅游开发是安源区,也是萍乡市旅游开发的核心之一,迟早要面对省煤炭厅及萍乡市之间的行政管理协调问题。建议安源区政府,在南部煤炭工业旅游资源正式纳入开发时序前的某个适当时机,呈请萍乡市和江西省政府成立安源旅游区旅游开发部门协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参与景区旅游开发中双方的协调工作。
4、部分条件适宜的地区实施管委会管理体制
目前,五陂花海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与五陂乌龙山风景区及三侯寺,在地域上相连接,行政区划上均属于五陂乡,应成立统一的五陂风景区管委会,统一管理花海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乌龙山及三侯寺的旅游开发。
5、制定培育大型和特大型旅游开发与经营实体的政策体系
大型和特大型旅游开发与经营实体是未来安源区旅游开发的关键,这一投资实体的股东不应有任何的所有制身份和地域限制,以资本为纽带建立公司组织,内部实行董事会为中心的企业治理机制,相关政策包括:
第一,鼓励民营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国资本、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积极参与安源旅游开发,实施谁投资谁受益的开发政策。
第二,各投资商以资本为纽带建立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实行董事会为中心的企业治理体系。
第三,在企业所得税保障60%国家税收前提下,为旅游开发制定特殊的所得税及营业税税收地方优惠政策,旅游开发最关键的前十年实施减半征收或更多减免地方所得税及营业税。
第四,部分拆迁量大的旅游开发项目,通过多种途径鼓励旅游投资开发。一方面,重要项目可通过听政并确定公众认可的补贴比例给以相应的拆迁户补贴;另一方面,可减免已规划的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建设各项费用;一些投资较大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可采用财政投资建设然后租赁给投资商使用等方式。
第五,对于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开发为主的能纳入国家国债贷款的旅游开发项目,只要符合项目要求,应直接确定为国债贷款项目予以支持。
第六,对于私营投资为主的大型或特大型旅游开发项目,政府部门应积极支持投资商从国际金融机构(如荷兰农业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获得国际商业贷款加快旅游投资开发。
二、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
(一)旅游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安源区未来人力资源需求数量大,类型多。据初步测算,到2010年全区中高级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需近20人,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需100-120人,旅游企业中级管理人才需500-600人,旅游企业一般从业人员需4000-6000人。而到2020年,全区除中高级旅游行政管理人才外,对其他人力资源的需求将在2010年需求量的基础上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