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近期保护与发展建设
第七十五条 近期目标
1、确定风景区范围,加强资源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环境,恢复和增强景区秀色。
2、开发新景点、旅游项目和度假资源,培育旅游业作为风景区支柱产业。
3、按规划控制、改造现有接待服务设施,提高档次,保持年游人规模120万人次。
第七十六条 景观展示
重点展示万佛顶气候景观、金顶佛教景观、雷洞坪冰雪景观、白云亭植被景观、二坪佛教景观、罗峰庵佛教景观、九老洞地质景观。
第七十七条 接待服务设施
1、将金顶现有的1100床接待床位拆迁650床,保留450床。
2、将万年寺现有的600床接待床位拆迁300床,保留300床。
第七十八条 游赏设施
完善形成风景区双环游览线,新建五处导游点,完善游览标志牌。
第七十九条 居民调控
部分搬迁大峨村、报国村、茶场村、龙门村等行政村居民,近期总搬迁规模616人。
第八十条 基础工程规划
1、交通设施:建设万年寺——二道桥索道;建设报国寺至二坪、伏虎寺至罗峰庵步道;建设黄湾、龙洞停车场。
2、给排水设施:新建龙洞水厂以及仙峰寺、洪椿坪、万年寺、清音阁供水站,改造金顶供水站;新建龙洞、金顶、雷洞坪、仙峰寺、洪椿坪、万年场、洗象池、万年寺、五显岗九处污水处理站。
3、电力设施:新建万年场35kV变电站。埋地敷设35kV输电电缆。
4、邮电、电信:新建龙洞邮电支局,金顶、万年场、五显岗、张沟邮电代办所。市话装机容量3500门。
5、环卫设施:改造全山公厕;增设垃圾收集点;建立水质监测系统;配备专人管理。
6、防火措施:建设森林防火了望台;配套消防设施。
第八十一条 近期环境整治及建设投资
近期环境整治及建设投资估算为1.67亿元。
第八十二条 效益评估
1、风景区2003——2010年累计接待游人估算为842万人次,年均105万人次。
2、风景区2003——2010年旅游业总收入累计估算为32.03亿元,利润为8.01亿元。年均收入40100万元,年均利润约为10013万元。
第十六章 实施规划的措施建议
第八十三条 制定风景区地方法规,全面、统一对风景区各项事业进行依法管理,建立计算机信息储存和管理系统。
第八十四条 编制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向公众公布,由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以此为依据,尽快编制景区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特别应加强重要景点的环境设计,用以指导风景区保护和建设。
第八十五条 风景区基础设施实行产业化经营和有偿服务原则,建立基础设施与风景区同步协调发展良性循环机制。
第八十六条 研究解决区内农民生活出路,使其致富奔小康,引导其自觉保护风景资源,促进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十七条 加强对风景区与城市之间过渡带的环境风貌控制,特别保持旅游干道两侧的自然风貌。
第八十八条 加强招商引资,制定禁入项目名录,对严重破坏风景区景观、植被、环境等的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建设项目必须先进行专项论证,按规定建设程序报批。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原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第九十条 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本规划。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法定规划编制和修改的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十一条 各级政府及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应监督本规划的实施。
第九十二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规划审批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