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旅游产业要素规划
第22条 旅游交通规划
以泗阳县域综合交通体系为依托,构建与现代化城镇及旅游发展相适应的便捷、高效的旅游交通系统。规划依托徐连淮盐高速公路,构建骨架公路网络,在县域内形成连通度较高的公路网络。在景区建设旅游景观道路,加强城区道路及通往各景点道路的景观建设,注重道路景观的美化和绿化,在县城建成区形成“七横九纵”道路格局,同时要设计合理的旅游交通线路,尽可能地将景点连接起来,形成环状的旅游线路,完善现有景区内部的旅游道路,完善旅游交通网络的连接工程,形成便捷畅通的旅游交通网络。加强水运交通的规划建设,将古运河、黄河故道整治后作为城市景观河道和自驾车旅游廊道。打造洪泽湖水上旅游线路。完善交通配套设施,开通泗阳县城至各旅游景点的专线车,增设旅游车船公司,提供多种旅游交通服务。
第23条 旅行社
加大政府对旅行社发展的支持力度,合理协调旅行社与景区景点的关系,给予旅行社适当的发展政策支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旅行社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市场和服务环境。适当增加国内旅行社的数量,近五年内成立5—6家旅行社,引进国家级大旅行社在泗阳成立分社,形成横向联合优势。积极提高旅行社的质量,扶持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旅行社企业。加快旅行社的网络化建设,在条件成熟时组建旅行社集团,转换旅行社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兴办旅行社,加快旅行社股份制改造。结合泗阳地区的旅游资源和客源市场,组合泗阳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自然人文资源,推出特色旅游路线和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旅游线路的宣传,积极促进旅行社之间的联合促销。加强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增加旅行社之间竞争的透明度,有效抑制恶性价格竞争,保证旅行社的利益。加强旅行社和政府旅游管理部门联系,注重行业规范建设,建立质量投诉中心以及信息预报中心,形成良好的信誉,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第24条 住宿设施
加强旅游住宿设施的宏观调控,适度控制饭店规模;优化旅游饭店空间布局,重点建设商务型、会议型饭店,在景区内,主要建设度假型和会议型酒店。同时要建立合理的旅游饭店等级结构,高档饭店(四星级及以上)、中档饭店(三星级)、低档饭店(二星、一星级)可按1:4:5的比例建设,可建设1家四星级酒店和2—3家三星级酒店。并可按比例增建一些经济型饭店,对现有的低星级或无星级饭店进行整治,使得泗阳的住宿设施形成合理的结构。在饭店建设和经营上要有个性特色及鲜明的主题,走特色经营的道路,积极发展主题性特色酒店,特色饭店应考虑与景区环境协调一致,实行清洁生产,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在注重产品创新的同时,注重饭店品牌、特色创新以及文化建设。转变饭店企业观念,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适应旅游发展新形式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饭店人力资源管理,加强饭店行业管理,建立饭店协作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实施服务创新,培养忠诚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