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提高小汽车使用成本,调控拥挤区域交通流量。
1、研究修订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城市中心城区的停车收费标准,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
2、研究中心城区等拥挤区域道路收费。在中心城区等拥挤区域建设不停车道路电子收费系统,根据道路的拥挤程度决定收费的范围和费率,调节车流量的空间和时间分布,改善拥挤区域的交通状况。
3、研究干线道路统一收费。协调干线道路的收费体系,利用经济杠杆,均衡外围道路流量。
第五条 逐步减少摩托车,并对摩托车的使用实行区域控制,引导摩托车出行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
第九章 构筑以人为本的行人交通空间
第一条 行人交通的发展目标是构造一个便捷、安全、舒适的步行系统,满足市民日常出行和生活的需要,引导市民采用步行和“公交+步行”的出行方式。
第二条 行人交通的发展遵循满足功能、保障安全、提升环境的原则。
第三条 全面完善行人交通设施功能,改善通行条件和步行环境。
1、严格按相关标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在必要地点建设立体行人过街设施。
2、扩大行人过街信号灯的安装范围和数量,改善交叉口的行人过街设施和信号相位。
3、综合提升核心商业区的步行环境,在有条件的商业区,设置与机动车完全分离的步行街和步行区。
4、建设怡人的小区步行交通系统,创建安宁社区。
第四条 完善轨道及公交站点周边行人交通网络,提升通达性与便捷性,缩短步行距离与步行时间,提高公交吸引力。
第五条 改善自行车的通行条件,引导自行车的合理使用。结合道路改造,逐步完善自行车道网络,规划建设自行车与轨道及公交站点的接驳场站和通道设施,在有条件的滨海等地区设置自行车专用通道。
第六条 逐步减少助动车,引导助动车出行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
第十章 协调货运交通发展
第一条 货运交通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加强货运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化货运交通结构,建立高效、快捷的货运交通体系。
第二条 货运交通发展的原则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货物运输效能、减少道路交通压力;加快建设与货运需求相适应的货运基础设施系统;实施客、货运协调发展的交通管理与组织,引导货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货运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第三条 加强多式联运设施供应,健全综合货运设施系统,适应未来多式联运需求。
1、积极推进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的选址与建设。
2、加快广深铁路四线的建设,并按照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要求积极推进平南铁路和平盐铁路的改造,提升系统能力。
3、完善港区铁路货站功能与设施,加快东、西港区铁路场站改造,以满足集装箱运输作业的要求,为实施集装箱海铁联运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4、以盐田港保税区“区港联动”物流园区为试点,积极推进东、西港区“区港联动”物流园的建设,推动全港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