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驾驶者信息系统。通过电视台、电台及互联网等媒体向驾驶者发布交通信息。此外,通过发展车载导航系统,向驾驶者发布实时动态交通信息,提高驾驶者交通出行的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对交通系统的影响。
4、建立停车信息系统。通过多种信息载体发布停车引导信息,实现停车的有效管理,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建立完善、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提高交通管理效率以及交通安全。
1、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中心,协调全市交通及事故管理。交通管理信息中心将直接控制快速路网的交通监控系统和交叉口交通控制系统,并与隧道/桥梁等控制中心进行协调。交通信息中心实时监察全市交通状态,对于紧急事故或影响范围较大的大型交通事故,作出快速响应,与其他交通机构制订和实施应变计划,全面提升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的协调效率。
2、建立车牌号码自动识别系统,加强违章车辆和外地车辆的管理。在城市主要道路和城市出入口设置车牌号码自动识别系统,强化对违章车辆的监控和处罚。
第七条 建立先进的公交营运调度系统。利用车辆自动定位技术结合道路交通信息,优化公交线路车辆调度,提高公交调度水平和运营效率。
第十五章 宣传与教育
第一条 交通宣传与教育的目标是通过各种途径对各类人群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程度。
第二条 交通宣传与教育应遵循制度化、长期性、突出重点与全民普及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与社会团体成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3、实施外来务工者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四条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1、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社区”的创建、达标工作。全面展开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加快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进度;提高“交通安全社区”的省级、市级达标率。
2、长期开展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开辟长期、固定栏目进行交通安全的公益性宣传;本市各媒体必须进行交通安全的公益性宣传,同时定期组织大型交通安全展览。
第五条 加强对重大交通政策以及交通需求管理等政策的宣传。
第十六章 完善体制机制
第一条 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交通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保障交通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在粤港联席会议下设立专门负责深港运输事务的机构,协调深港两地交通基础设施衔接等事务。
第三条 设立交通综合协调部门,协调交通规划、计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制定统一的交通政策,协调重大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重点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客运体系的整合以及交通需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