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
《咸阳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1998~201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全国“畅通工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5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
《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
《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指南》
《咸阳统计年鉴(2004~2005)》
《咸阳市城市交通管理规划(2003)》
《咸阳市市区总体规划图(1990~2020)》(2002年8月修编)
《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2002~2020)》
《咸阳市城镇体系规划》
《西安、咸阳实施经济一体化战略规划纲要》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战略规划范围和重点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战略规划范围:咸阳市市区(即秦都区和渭城区)以及市区周边市县(西安、兴平、泾阳、礼泉),如图1-2所示。
重点规划范围:咸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区(如图1-3),具体范围为东至机场高速路中线及西安,南至西宝高速公路和规划的新线,西至兴平,北至珠泉路、陇海铁路和规划中的文林西路和北环路,总面积约为95平方公里。
1.5 规划年限
咸阳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年限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近期年限为2010年;中期年限为2015年;远期为2020年,与《咸阳市市区总体规划图(1990~2020)》的规划年限保持一致。

图1-2 咸阳市公共交通规划范围——战略规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