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条 规划区域及年限
规划区域为:2003年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惠州市区,包括惠城区和惠阳区行政辖区范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总面积为2672.3平方公里。 根据同期开展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规划区域以三个集中发展的城市地区为核心,划分为四个次区域,分别是惠城次区域、陈江-仲恺次区域、惠阳-大亚湾次区域和北部山区次区域。次区域内集中成片的规划建成区为规划的中心城区,分别为惠城中心城区、陈江仲恺中心城区、惠阳大亚湾中心城区。
规划年限为:近期-2010年;中期-2015年;远期-2020年。
第4条 规划内容
制定未来15年惠州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策略及交通网络和设施规划,引导惠州市城市交通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以支持城市的社会、经济、生态与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惠州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第5条 惠州城市交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
●惠州与周边城市,特别是与珠三角内圈城市间,以及区域内(经过惠州的)各主要发展轴沿线城市间所产生的进出惠州及过境惠州的交通必将迅猛增长。“大进、大出、大过境”是惠州对外交通极为重要的特点,是构建惠州市区综合交通系统必须充分考虑的区域交通背景。
●伴随着高速的经济增长,快速的城市化,大规模的城区扩张,城市交通需求将迅猛增长,机动化水平持续快速提高。
●城市交通系统无论在设施规模还是在功能优化上都将进行大幅度提升,以支撑由现状分散式中小城市建成区规模向未来整合式互动发展的特大型组团城市转变。
第6条 惠州城市交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
●全面融入珠三角综合交通体系,巩固并完善珠三角东向辐射的交通枢纽地位。
●有效协调支撑大工业的交通运输体系,与支撑生态化城市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交通体系之间的关系。
●建立支撑组团城市布局的高速公共交通体系,并与珠三角城际轨道系统、城区的特色公交系统有机衔接,形成公共交通的主干。
●在市区范围及次区域范围内,处理好过境交通与区内交通的关系,形成层次化的交通体系。
第7条 惠州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目标
●促成珠三角东岸1小时经济圈
市区主要城区与珠三角东岸核心城市广州、深圳、东莞之间依托城际轨道、高速公路将出行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促进形成与珠三角东岸核心城市的“同城”意识。
●构建市区半小时生活圈
市区三大中心城区间,各大中心城区与周边独立镇区之间依托快速路、区域主干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将出行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骨架道路网系统快速畅通
快速路车速达50-60公里/小时,区域主干道达30-35公里/小时,一般主干道达25-30公里/小时。
●交通方式结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
公交方式在机动化出行方式中的比例不低于50%,在全方式出行方式中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