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概况
长沙为湖南省省会,位于湘鄂赣三省的结合部,南连港澳、北通京华,背靠内陆广大腹地,属于"前沿的内陆、内陆的前沿"位置,承载着连接东南沿海、西南边境与内陆的交通转换功能。长沙市域位于武汉、广州、重庆、上海四个特大城市的中心,是以广州、武汉为中心的华中、中南南部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内又是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的主体。本市域位于湘江下游,京广铁路纵贯南北,交通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具有联合南北、开拓东西的良好条件。
长沙与株洲、湘潭互为犄角,构成湘中经济区的"金三角"。湘江流经全境,百吨船只可以经过洞庭湖与长江达上海;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等湘江支流构成密集的水上交通网络。湘赣、湘鄂、湘川等干线公路在此交汇,长沙民用机场有十几条航线与国内主要城市联系,交通比较方便。
1996年,全市总用地面积11819.5平方公里;市区用地面积554.07平方公里;建成区用地面积110.00平方公里。长沙市域辖一市四县,包括长沙市、宁乡县、浏阳县、望城县、长沙县;市区分为五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
二、交通规划总体构思
1.规划目标
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省会城市,拥有诸多发展优势。城市交通系统是城市的大动脉和骨架,为了更好适应长沙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引导交通建设对城市整体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其发展目标应符合城市发展的总目标:使长沙市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山水城市。
交通规划的目标是为人和物的流动提供经济、安全、有效的服务;有效地利用城市发展优势,增强城市的活力,带动全省的经济发展;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和用地结构的优化,提高土地和环境资源的集约使用程度;保护城市传统和自然风貌;减少对社会和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持续地改善城市生活质量。
城市交通供给和需求对策的选择和制定应该以交通系统的目标定位为导向,以现状趋势与目标定位之间的差异为依据。根据国内外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以及长沙目前的发展趋势,从现在起到2010年前后的一、二十年时间是长沙在城市现代化、出行机动化等多方面接受挑战和压力的时期。交通问题解决好,将会为城市将来更远的交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因此,在继续扶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的同时,城市的交通建设重点在于扭转这些不利趋势,
2.发展战略构架
在长沙现有的政策和措施下,交通系统的部分状态指标已经出现与目标相背离的趋势。在日趋增大的供需缺口和较为严重的供需结构性失衡面前,单纯依靠道路建设难以全面、系统地解决长沙目前和即将面临的交通问题。为了实现既定的交通目标,使长沙城市交通系统保持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高水平地满足人的出行需求和城市发展要求,需要制定综合协调的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
协调、高效、有序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体现在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整体协调发展,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的有机衔接,不同交通方式分工协作等各方面。针对长沙的交通发展目标和现实差距,需要从多个方面对交通系统的发展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控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土地使用和交通的协调发展。对于长沙经济实力处于发展中水平的条件下,以最小的交通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今后一段时期内长沙市交通发展的要点,这也符合城市交通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