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考试 >>复习指导 >>
 
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资料:物权的种类

时间:2010-08-2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除前述几种外,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

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种类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的所有人划分。

· 自物权,又称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

·依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划分。

·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按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划分。

· 动产物权,是指以能够移动的财产为客体的物权,如质押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土地使用权。

 
上一页 页码:[1 2 >>] 下一页 共2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资料:物权的种类 的资料
· 一级建造师考试精华总结: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 [2012-09-18]
· 一级建造师考试精华总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2012-09-18]
· 一级建造师考试精华总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 [2012-09-18]
·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市政专业题型分析 [2012-02-21]
·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造师不予注册的原因 [2012-02-21]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
关闭欢迎关注都市世界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