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考试 >>复习指导 >>
 
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法规》考点总结第一部分(1)

时间:2012-03-0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1.工程造价的特点:大额性、个别性、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2.工程造价的作用:项目决策的依据;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评价投资效果的依据;利益合理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

3.工程计价的特征: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多样性;复杂性;

11.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三项原则: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主动控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手段;

12.工程造价管理组织三个系统:政府行政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13.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政府间接调控;有章可循的计价依据;多渠道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工程师的动态估价;通用的合同文本;重视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14.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职业道德方面;专业技能方面;身体方面;

15.按照行为科学的观点,作为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三种技能:技术技能、人文技能和观念技能

16.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17.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18.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加继续教育;

19.造价工程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为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

20.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中介结构,应当提供聘用单侠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初始注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的,且自刑事处詈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起不满5年的;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且处罚处分至申请注册之日起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1.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程序:申请人向骋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规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准许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初始注册有效期两年,自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法规》考点总结第一部分(1) 的资料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
关闭欢迎关注都市世界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