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3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20日。
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原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陆聊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lcks.com.cn)根据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事局窗口(昌润南路)办理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