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进行采集(操作说明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并将其电子版于3月15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4月6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4月2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6月5日前各市上报考场数和考场地址,6月13日各市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6月18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6月8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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