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成绩管理
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合格有效期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和《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一)报名费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二)考务费
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取。
2、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为做好2012年度考试准备工作,报考人员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填报报考信息前请认真阅读“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10),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一级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作图题《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作图题《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与详图》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确保考试纪律。
(三)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八、纪律要求
(一)此次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1、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2、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
5、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6、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7、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统计表
8、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统计表
9、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装订封皮及目录
10、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