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考条件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考条件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者。
二、报考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交如下材料
(1)首次参加考试人员需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并交本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各市建设局审查);续考人员需填写续考报名表,档案管理号必须工整准确。
(2)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同版两寸彩色照片一张,每人照片要分装,并在袋上注明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身份证号。
三、考试报名时间
自收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当年考务工作的通知后,由我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确定报名时间后发布文件(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此文件发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四、考试报名程序
各有关单位将参考人员报名材料及各类证书原件报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初审,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按下发的软盘格式录入形成数据库格式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准考证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在考试前统一到省注册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不符,请及时与注册中心联系。
五、成绩公布
自收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合格分数的通知后,由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过人员名单的文件。此文件发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须知
凡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身体健康,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企业资质的单位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人员,超过五年申请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